深圳拟调整保障性住房体系 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新华社深圳1月18日电(记者赵瑞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司法局就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日前联合发布四个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从此前的以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为主,调整为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并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
四个征求意见稿分别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主体和渠道、用地保障、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申请条件、供应分配方式、租售价格标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籍居民轮候配租、面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定向配租,租金约为市场价的30%;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租赁,租金不超过市场价的90%;共有产权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主要采用轮候配售方式,售价约为市场价的50%。
意见稿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所持产权份额,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代表政府按照购买价格收购;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5年的,可以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申请将所持产权份额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通过市场参考价格规范转让行为。
意见稿还明确了接受赠与、继承、婚姻状况变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情况下共有产权住房的处置办法,确保一个家庭仅能持有一套政策性住房,且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工信部:大力培育工业互联网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中新网1月18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信息通信管理局局长赵志国在会上表示,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三个方面发力,加快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发展,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释放产业升级动力,助力工业经济稳步回升。
一是优环境,加强政策引导。会同各部门、各地方扎实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确保各项工作圆满收官,研究制定促进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发展的政策举措,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用好用足财税金融相关政策,加强产融合作、产教结合,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是抓创新,增强发展动能。强化技术创新,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打好技术攻坚战,完善标准体系,破解制约规模化发展的关键短板。深化产业创新,支持电信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工业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联动协同,大力培育工业互联网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壮大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打造健康可持续的产业生态。
三是强应用,加快推广普及。加快先进工厂培育,推动企业积极利用5G等技术开展工厂数字化改造,促进新技术新场景新模式的广泛应用。加速产业集群升级,开展工业互联网“百城千园行”活动,总结推广成功案例,促进工业园区数字化绿色化发展。深化重点行业拓展,广泛开展供需对接,加强工业互联网在重点产业链普及,以工业互联网的规模化应用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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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